现在几乎所有的省市,为了依法维护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节目传播的正常秩序,都在进行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1.如果想让卫星锅进入社会,凡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施工和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都必须持有管理部门核发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2.凡是需要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也必须由管理部门核准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来安装。这两条说明白了就是部门的垄断市场,现在又上千万的用户使用,将来可能是几,如果层层的围禁起来,未免有些堂皇。
3.不能向山寨锅的使用者提供电视节目,凡是违反者,对个人处于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于5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按照一个山寨锅是200元计算,那么将会有120亿元的用户财产化为乌有,有没有考虑过百姓的感受和利益呢?
4.群众们购买这种山寨锅,图的就是便宜和节目的丰富多彩,国内直播星播放的都是国内的电视节目,而有得山寨锅就可以收看到国际的卫星电视节目。
所以说,在解决山寨锅的问题上,应该是宜疏不宜堵,对策应该放在收费和内容的两个关键问题上,再说,卫星电视在世界上基本上都属于公益性平台,对公众是免费开放的。如果管理部门还是一直采取这种方法,不但不能赶尽杀绝,反而会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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