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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
发布人:admin [2013/4/23]

4月8日,柳州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广电局联合召开会议,部署“柳州市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市综治办、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610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广电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绯主持。

   长期以来,柳州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全市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持久的清理整顿,为维护我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做出了显著成绩。但近年来,柳邕旧家电市场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比较突出,屡禁不止。今年三月自治区党委《每日要情》头条对这一情况作了通报,自治区领导和区广电局领导也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我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广电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境外卫星电视传播正常秩序,从4月1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李绯局长在会议上指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接收使用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未经许可擅自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清理并停止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重点解决非法销售源头问题。从严查处非法销售商,查处家电店、修理店、小杂货铺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堵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设施的暗流渠道。二是拆除有线电视网覆盖范围内私自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对单位私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没收其接收设施,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个人私自安装接收设施,特别是农村家庭私自安装接收设施的,要上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劝其自行撤除。针对少数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仍然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李局长希望各局际联席会议单位大力支持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形成联合作战的机制和长效措施;发现苗头要穷追不舍,重点打击源头。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市长办公例会已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和管理,市政府定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全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境外卫星电视传播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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